方伯連帥
詞語意思:
1.諸侯之長。
2.泛指地方長官。
分詞解釋:
方伯:
殷周時代一方諸侯之長。后泛稱地方長官。漢以來之刺史﹐唐之采訪使﹑觀察使﹐明清之布政使均稱“方伯”。
長官:
1.上級官員﹔上司。
2.眾官之長。多指級別較高的官吏。
3.唐宋時多指縣令。
4.官吏的泛稱。
地方:
①中央以下各級行政區域的統稱:地方政府。
②處所;部位;領域:學校在什么地方|什么地方疼|桀、紂貴為天子,富有四海,地方甚大,戰卒甚眾,而身死國亡。
③部分;方面:這話有對的地方|有些地方你欠考慮。
④地保:令他們報個“暴病身亡”,合族中及地方共遞一張保呈。
⑤本地;當地:地方上的老百姓個個擁護李書記。
諸侯:
①西周、春秋時分封的各國國君。必須服從王命,交納貢賦和捍衛王室。在其封土內世襲占有封地及居民,世代掌握統治權。
②借指掌握軍政大權的地方長官:茍全生命于亂世,不求聞達于諸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