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所
詞語意思:
收取錢物的場所。
分詞解釋:
場所:
活動的處所;地方。
錢物:
錢財貨物。
收取:
1.收留。
2.取來收下。
3.收復。
● 所
◎ 處,地方:住所。哨所。場所。處所。
◎ 機關或其他辦事的地方的名稱:研究所。派出所。
◎ 量詞,指房屋:一所四合院。
◎ 用在動詞前,代表接受動作的事物:所部(所率領的部隊)。所謂(a.所說的;b.某些人所說的,含不承認意)。無所謂(不關緊要,不關心)。所有。各盡所能。所向無敵。有所不為而后可以有為。
◎ 用在動詞前,與前面的“為”或“被”字相應,表示被動的意思:為人所敬。
◎ 姓。
● 收
◎ 接到,接受:收發。收信。收支。收訖。收益。
◎ 藏或放置妥當:這是重要東西,要收好了。
◎ 割斷成熟的農作物:收割。收成。麥收。
◎ 招回:收兵。收港。
◎ 聚,合攏:收容。收理。收集。
◎ 結束:收尾。收煞。收盤。
◎ 逮捕,拘押:收捕。收監。收押。收審。
◎ 約束,控制(感情或行動):收束。收心。收伏(亦作“收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