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因論

外因論
詞語解釋
主張外因是事物變化的根本原因的形而上學理論。在自然觀上,常把自然界運動變化的始因歸為精神、上帝等超自然力量。在社會觀上,常把社會發展的原因歸為地理、氣候等條件。
分詞解釋
主張:
主意,見解;也指持有某種見解:沒了主張|媽媽主張我學美術,爸爸主張我學物理。
變化:
事物在形態上或本質上產生新的狀況:化學變化ㄧ變化多端ㄧ情況發生了變化。
條件:
①見“根據與條件”。
②邏輯上指假言判斷所反映的某種事物情況賴以產生的事物情況。有三種:充分條件、必要條件、充分又必要條件。
形而上:
1.亦省作“形上”。
2.無形;抽象。
3.指精神方面﹐心理上。
事物:
指客觀存在的一切物體和現象:任何事物都不是一成不變的。


外因論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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