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法
詞語解釋:
1.寫作方法。
2.指做道場時撰寫疏文。
(1) [style of writing]∶寫作的方法
(2) [way of writing characters]∶書寫文字的方法
分詞解釋:
寫疏:
和尚﹑道士拜懺時焚化的祝告文,上面寫有主人家姓氏和拜懺的緣由等。又名“疏頭”。
做道場:
請僧道作法事。
● 寫(寫)
◎ 用筆作字:寫字。寫作。編寫。
◎ 描摹,敘述:寫生。寫實。寫照(a.畫人物的形象;b.描寫刻畫)。輕描淡寫。
● 法
◎ 體現統治階段的意志,國家制定和頒布的公民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法辦。法典。法官。法規。法律。法令。法定。法場。法理。法紀。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對稱。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義獨立參與民事活動,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法律義務的社會組織)。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憲法(國家的根本大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遙法外。
◎ 處理事物的手段:辦法。設法。手法。寫法。
◎ 仿效:效法。
◎ 標準,規范,可仿效的:法式。法帖。
◎ 佛家的道理:佛法。法號。法輪。法像。法門。
◎ 道家佛家的所謂拿妖捉怪的技術:法師。法器。法事。
◎ 指“法國”:法文。法式大菜。
◎ 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