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分
詞語解釋:
僭越等級名分。
分詞解釋:
名分:
1.名位;身分:這是各人的名分所應有的,也是無可爭議的。
2.猶名義。
僭越:
超越本分,冒用在上者的名號:尊卑有序,毋相僭越。
等級:
1.按差異而定出的高下級別。
2.分等;逐步。
3.在社會地位上和法律地位上不平等的社會集團。這種等級差別在奴隸制和封建制下最為明顯。
● 分
◎ 區劃開:分開。劃分。分野(劃分的范圍)。分界。分明。條分縷析。分解。
◎ 由整體中取出或產生出一部分:分發。分憂。分心勞神。
◎ 由機構內獨立出的部分:分會。分行。
◎ 散,離:分裂。分離。分別。分崩離析。分門別類。
◎ 辨別:區分。分析。
◎ 區劃而成的部分:二分之一。
◎ 一半:人生百年,晝夜各分。春分。秋分。
● 分
◎ 名位、職責、權利的限度:分所當然。身分。分內。恰如其分。安分守己。
◎ 構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質或因素:成分。天分(天資)。情分(情誼)。
◎ 料想:“自分已死久矣”。
◎ 同“份”,屬于一定的階層、集團或具有某種特征的人:知識分子。
● 犯
◎ 抵觸,違反:犯規。犯法。犯罪。犯顏(舊時指冒犯君王或尊長的威嚴)。犯諱。
◎ 違反法律的人,有罪的人:犯人。罪犯。
◎ 侵害,進攻:侵犯。秋毫無犯。
◎ 觸發,發作:犯病。犯愁。犯疑。
◎ 做錯事情:犯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