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散
詞語意思:
1.指超越規定去放賑濟民。
2.糜費喪失。
分詞解釋:
規定:
①對某一事物做出關于方式、方法或數量、質量的決定:規定產品的質量標準丨不得超過規定的日期。
②所規定的內容:關于職工退職、退休問題,中央已經有了規定。
超越:
①越過;輕快地跨過:超越重重阻礙|飛似地超越過去。
②超過;勝過:超越優勝者|超越前輩。
放賑:
向災民或貧民發放救濟物資:開倉放賑。
濟民:
語出《書.武成》:“惟爾有神,尚克相予以濟兆民,無作神羞。”毛傳:“神庶幾助我渡民危害,無為神羞辱。”后因以“濟民”謂救助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