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居

鄉居
詞典解釋
在鄉村居住。
分詞解釋
居住:
較長時期地住在一個地方:他家一直居住在北京。
鄉村:
亦作“鄉邨”。
1.村莊。
2.今亦泛指農村。
3.鄉里,家鄉。


◎ 住:居住。居民。同居。隱居。居處(a.住所;b.指生活處境)。
◎ 居住的地方:新居。故居。遷居。蝸居(喻窄小的住所)。
◎ 當,占,處于:居首。居中。居高臨下。二者必居其一。
◎ 安著,懷著:居心(懷著某種念頭,有貶義)。
◎ 積蓄,儲存:奇貨可居(a.指商人把珍稀的貨物儲存起來,等待時機高價出售;b.喻挾持某種技藝或某種事物以謀求功名利祿)。
◎ 停留:居守。
◎ 平時:平居。
◎ 姓。
鄉(鄉)
◎ 泛指小市鎮:鄉村。窮鄉僻壤。
◎ 自己生長的地方或祖籍:家鄉。故鄉。鄉井。鄉里(a.家庭久居的地方;b.同鄉的人)。鄉黨(鄉里)。鄉試。
◎ 中國行政區劃基層單位,屬縣或縣以下的行政區領導。

鄉居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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