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腳
詞語解釋:
殘余的火種。
分詞解釋:
火種:
供引火用的火◇革命的火種。
殘余:
1.殘存。
2.指殘存的人或事物。
● 腳
◎ 人和某些動物身體最下部接觸地面的部分:腳心。腳掌。腳背。腳跟。腳步。腳印。腳法(指踢球、踢毽等的技巧)。腳鐐。腳踏實地(形容做事實事求是,不浮夸)。
◎ 最下部:腳注。山腳。墻腳。
◎ 剩下的廢料,渣滓:下腳料。
◎ 〔腳本〕表演戲劇或拍攝影視所依據的底本。
◎ 舊時指與體力搬運有關的:腳夫。腳行。腳錢。拉腳。
● 火
◎ 燃燒,物質燃燒時所發出的光和焰:火力。火燭。火源。火焰。煙火。火中取栗(喻為別人冒險出力,而自己吃虧上當,毫無所獲)。
◎ 緊急:火速。十萬火急。
◎ 指槍炮彈藥等:火藥。火炮。
◎ 發怒,怒氣:火暴。火性。
◎ 中醫指發炎、紅腫、煩躁等的病因:肝火。毒火攻心。
◎ 形容紅色的:火紅。火腿。
◎ 古代軍隊組織,一火十個人。
◎ 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