撲認

撲認
詞語解釋
猶撲買。
分詞解釋
撲買:
宋元的一種包稅制度。宋代對酒﹑醋﹑陂塘﹑墟市﹑渡口等稅收﹐由官府核計應征數額﹐招商承包。承包者按定額向官府納稅﹐超額的歸承包人。元沿宋制﹐但包稅范圍更擴大。

● 認(認)
◎ 分辨,識別:認生。認得。辨認。
◎ 表示同意:認可。認賬。
◎ 與本來無關系的人建立某種關系:認親。
◎ 認吃虧:這事沒辦成,我認了。
● 撲(撲)
◎ 輕打,拍:撲粉。撲蠅。撲打。
◎ 擊拂的用具:粉撲。
◎ 沖:撲滅。撲救。
◎ 相搏擊:相撲。撲跌。
◎ 跌倒:撲地。
◎ 伏:撲在桌上看書。
◎ 杖,戒尺,亦為中國周代九刑之一。

撲認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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