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用
詞語意思:
1.運用;采用。
2.指封建時代官員遭父母喪,守制尚未滿期而應召任職。
3.舊指重新任用已退職或黜免的官員。
4.泛指提拔任用。
(1) [promote]∶提拔任用
起用一批新人
(2) [reinstate]∶重新任用已退職或被免職的官員或職員
分詞解釋:
滿期:
1.一心希望。
2.到期,期限已滿。
任用:
1.信任重用。
2.指委任起用。
3.利用,使用。
4.堪用,能用。
官員:
經過任命的、擔任一定職務的政府工作人員(現在多用于外交場合)。
運用:
1.謂根據事物的特性加以利用。
2.指計謀﹑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