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律楚材

耶律楚材
詞語解釋
耶律楚材(1190-1244)蒙古大臣。字晉卿。契丹族。遼皇族后裔。成吉思汗時被召用,深受信任。窩闊臺(太宗)即位后,建議軍民分治,反對以漢地為牧場,并建立賦稅制度。破金汴京(今河南開封)時,建議廢屠城舊制。曾以守成必用文臣為理由,開科取士,釋放被俘為奴的漢族儒士,漸興文教。治國近三十年,官至中書令,蒙古汗國和元朝立國規模都由他奠定。
分詞解釋
儒士:
崇奉孔子學說的人。漢以后亦泛稱讀書人﹑學者。
制度:
1.謂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
2.制訂法規。
3.規定。
4.指規定品級的服飾。
5.制作。
6.謂制作方法。
7.規模;樣式。
建議:
①向集體、領導等提出自己的主張:我建議休會一天。
②向集體、領導等提出的主張:合理化建議。
理由:
事情為什么這樣做或那樣做的道理:理由充足 ㄧ毫無理由。
釋放:
①恢復被拘押者或服刑者的人身自由:釋放人質|刑滿釋放。
②把所含物質或能量放出來:釋放熱能。

耶律楚材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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