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

民政
詞語解釋
廣義指國家除對軍事以外的一切社會事務的管理。狹義指國家對戶籍、兵役、救荒等社會事務的行政管理。
[civil administration] 政府處理的有關人民的行政事務,如戶政、婚姻登記、優撫、救濟等
分詞解釋
戶籍:
地方民政機關以戶為單位登記本地區內居民的冊子。轉指作為本地區居民的身份。
以外:
表示在一定的范圍﹑處所﹑時間﹑數量的界限之外。
一切:
1.權宜;臨時。
2.副詞。一概;一律。
3.全部,所有。
4.泛指全部事物。
5.一般的;普通的。
狹義:
范圍比較狹窄的意義或定義,與“廣義”相對。

民政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qjyouth.com/ci/5/446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