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統

刑統
詞語解釋
我國封建社會刑法和刑律統類的簡稱。猶刑事法規的匯編兼訓釋。以《唐律疏議》為體例,結合當時施行的格﹑敕法令分類編成,自唐至宋,歷代沿襲。始于唐宣宗大中年間的《大中刑法統類》,現僅存《宋刑統》。
分詞解釋
年間:
指某個時期或某個年代里。
法令:
政權機關所頒布的命令、指示、決定等的總稱。
唐律疏議:
唐代《永徽律》的全文解釋。由長孫無忌奉命與其他律學士撰。公元653年頒行。共十二編三十卷。是唐代法律的重要組成部分。
匯編:
1.[把各種來源的書面材料或項目]類集編次。
2.匯總編輯成的書籍或文件。
3.把用符號語言寫成的計算機程序自動轉換為機器語言形式。


刑統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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