盍徹

盍徹
詞語解釋
《論語.顏淵》:“哀公問于有若曰:‘年饑,用不足,如之何?’有若對曰:‘盍徹乎?’”謂何不用周代十分抽一的稅率。有若認為薄賦則民足,民足則君亦足。后因以“盍徹”指施行仁政。
分詞解釋
稅率:
計算課稅對象每一課稅單位應征稅額的比率。
認為:
對人或事物確定某種看法﹐做出某種判斷。
十分:
1.按十等分劃分。
2.猶十成。
3.充分,十足。
4.副詞。猶全部。
5.副詞。非常,極,很。表示程度高。
不用:
1.不聽從;不采納。
2.不應用;廢棄。
3.不為所用。
4.不必;無須。
5.中醫術語。肢體失去活動能力謂之不用。
施行:
根據既定方針、辦法、規章等做:按章施行|本條例自明年1月1日起施行。

盍徹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qjyouth.com/ci/5/502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