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傳
詞語解釋:
1.謂分別撰寫傳記。
2.指單個人的傳記,與“合傳”相對而言。
分詞解釋:
傳記:
1.經書的注釋。
2.泛指記載的文字。
3.文體名。亦單稱傳。記載人物事跡的文字。一般由他人記述,亦有自述生平者,稱“自傳”。傳記大體分兩大類:一類是以記述翔實史事為主的史傳或一般紀傳文字;另一類屬文學范圍,以史實為根據,但不排斥某些想象性的描述。
個人:
①一個人(跟‘集體’相對):個人利益服從集體利益ㄧ集體領導同個人負責相結合。
②自稱,我(在正式場合發表意見時用):個人認為這個辦法是非常合理的。
分別:
分別1離別:暫時分別,不久就能見面 ㄧ他們分別了好多年啦。 分別2 [fenbie]
①辨別:分別是非 ㄧ分別輕重緩急。
②不同:分別對待ㄧ分別處理ㄧ看不出有什么分別。
③分頭;各自:會議商定,幾個人分別去做動員工作ㄧ部隊到達前沿,分別進入陣地。
撰寫:
寫作。
合傳:
傳記文的一種。紀傳體史書中數人合列于一傳,稱為合傳。如《史記.管晏列傳》,即為春秋時齊國賢相管仲、晏嬰的合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