録事
詞語意思:
1.職官名。晉公府置錄事參軍﹐掌總錄眾官署文簿﹐舉彈善惡。后代刺史領軍而開府者亦置之。省稱“録事”。隋初以為郡官﹐相當于漢時州郡主簿。唐宋因之﹐京府中則改稱司錄參軍。元廢。清初各部又設錄事﹔清末新官制﹐京師各部及京內外各級司法衙門均設有八品以下錄事。
2.指民國時官府或其他機構中任抄寫工作的低級職員。
3.唐代曲江宴上進士所推舉的督酒人。
4.稱會飲時執掌酒令的人。
5.妓女。
6.開設賭局﹐坐分其利的人。
分詞解釋:
低級:
1.初步的;形式簡單的。
2.低下,庸俗。多指行為﹑思想﹑趣味等。
以下:
1.表示位置﹑品第﹑級別﹑數量等在某一點之下。
2.表示時代在后的,猶言以后,以來。
3.猶而下。以,而,連詞。
4.指身份或地位低下。
5.指后面的話或文字。
民國:
民主國家。亦相對于君主國而言。
官名:
①舊時稱在乳名以外起的正式名字。
②官銜。
官府:
①舊時稱行政機關,特指地方上的。
②稱封建官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