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帽
詞語意思:
1.亦作“戴帽子”。
2.把帽子戴在頭上。引申為于一物之上加以他物。
3.引申為在政治上或行為上給人定性。
分詞解釋:
一物:
1.一種事物;一件事物。
2.同類物;同一事。
3.猶一事。
4.猶言一個標準。
定性:
對犯有錯誤或罪行的人,確定其問題的性質:這個案子定性準確,量刑恰當。
行為:
心理學家對行為有各種不同的看法。如行為主義心理學把人與動物對刺激所作的一切反應都稱之為行為,包括外顯的行為和內隱的行為;格式塔心理學認為人的行為由人與環境的相互關系決定,行為指受心理支配的外部活動。現代心理學家一般認為,行為是有機體的外顯活動。
頭上:
1.頭的上方;頭頂。
2.指時候,時間的某一點。
3.先,前頭。
4.方位詞。用在名詞后,表示在某種事物的范圍以內。
加以:
①用在多音的動詞前,表示如何對待或處理前面所提到的事物:施工方案必須加以論證ㄧ發現問題要及時加以解決。‘加以’跟‘予以 ’不同之處是‘予以 ’可以用在一般名詞之前,表示給與,如‘予以自新之路 ’,‘加以 ’沒有這種用法。
②連詞,表示進一步的原因或條件:他本來就聰明,加以特別用功,所以進步很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