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期

指期
詞語解釋
猶指日,不日。限期。
分詞解釋
不日:
1.不久。
2.不見日,指天陰。
3.謂不署日期。
指日:
猶不日。謂為期不遠。
限期:
規定的不可超過的日期:不可誤了限期|三年限期已近。

● 期
◎ 規定的時間,或一段時間:定期。限期。期限。學期。
◎ 量詞,用于刊物或其他分期的事物:第五期。
◎ 盼望,希望:期望。期冀。期盼。期待。
◎ 限度:“征斂無期求索無度”。
◎ 必,決定:“期死,非勇也”。
◎ 〔期頤〕指人活到一百歲。
◎ 地質學上指在一個國境內或一個大區域內,小于“世”的地質年代單位。
● 期
◎ 一周年,一整月:期年。期月。期服(古代喪服名,要穿一年)。
● 指
◎ 手伸出的支體(腳趾亦作“腳指”):手指。巨指(大拇指)。指甲。指紋。指印。屈指可數。
◎ 量詞,一個手指的寬度:下了三指雨。
◎ (手指或物體尖端)對著,向著:指著。指畫。指南針。指手畫腳。
◎ 點明,告知:指導。指引。指正。指責。指控(指名控告)。指摘。指揮。指日可待。
◎ 直立,豎起:令人發指(形容極為憤怒)。
◎ 意向針對:指標。指定。
◎ 古同“旨”,意義,目的。

指期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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