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屬
詞語解釋:
因婚姻、血緣或收養而產生的人們之間的社會關系。包括夫妻、血親、姻親。其中,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稱為近親屬。
[relatives] 有血緣或姻緣關系的人;尤指有血緣關系的人
又非親屬。——《資治通鑒.唐紀》
分詞解釋:
包括:
包含(或列舉各部分,或著重指出某一部分):語文教學應該包括聽、說、讀、寫四項,不可偏輕偏重ㄧ我說 ‘大家’,自然包括你在內。
產生:
1.生育;分娩。
2.出產。
3.由已有的事物中生出新的事物;出現。
4.出生。
血緣:
人類由生育而自然形成的人與人的聯系。在日常生活中常被與“血統”同義使用。
稱為:
1.叫做。如:商品的普通銷售價格稱為市價。
2.用明確的名稱、術語或措詞把…叫做。如:這四部分在圖上被稱為A,B,C和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