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刻石

泰山刻石
詞語解釋
亦稱《封泰山碑》。公元前219年鐫立。四面有字,其中一面為前209年所刻東行詔書及從臣姓名。原字相傳為李斯手筆,工整圓健,為秦始皇統一文字后的字體,即小篆。今石刻已毀佚。有宋拓本傳世。
分詞解釋
手筆:
①親筆的字畫等:這本詩稿是家父的手筆。
②指寫作或作品:手筆敏捷|大手筆。
石刻:
1.刻有文字﹑圖畫的碑碣或石壁。亦指上面所刻字畫的拓本。
2.鐫雕石制品。
工整:
細致整齊;不潦草:字寫得工整極了。
統一:
①指國家由一個中央政府統治,沒有分裂和割據:天下統一。
②部分聯合成整體;歸于一致:統一祖國|統一認識。
③一致的;集中的:統一的認識|統一領導。
字體:
①文字的結構形式。如漢字的字體有篆書、隸書、草書、楷書、行書等。
②書法的流派或風格特點。如顏體、柳體等。

泰山刻石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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