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除
詞語解釋:
取消;廢止(法令、制度、條約等):廢除農奴制ㄧ廢除不平等條約。
分詞解釋:
不平等條約:
訂約雙方(或幾方)在權利義務上不平等的條約。特指侵略國強迫別國訂立的破壞別國主權﹑損害別國利益的條約。
法令:
政權機關所頒布的命令、指示、決定等的總稱。
制度:
1.謂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
2.制訂法規。
3.規定。
4.指規定品級的服飾。
5.制作。
6.謂制作方法。
7.規模;樣式。
廢止:
取消,不再行使(法令、制度):本條令公布后,以前的暫行條例即行廢止。
取消:
1.亦作“取銷”。
2.使原有的制度﹑規章﹑資格﹑權利等失去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