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縣

別縣
詞語解釋
由某縣劃分出來的縣。
分詞解釋
出來:
1.從里面到外面來。
2.出現;產生。
3.猶言出面;露面。
4.多數;一般。
5.用在動詞后,表示人或物隨動作由里向外。
6.用在動詞后,表示人或物由隱蔽到顯露。
7.用在動詞后,表示動作完成或實現。
8.表示動作使人或物在某一方面獲得某種好的能力或性能。
劃分:
1.揭示概念外延的邏輯方法,即將一個屬概念分為若干個種概念。根據不同的標準可以作不同的劃分。如將“詞典”劃分為語文詞典、專科詞典和綜合性詞典是對“詞典”的一種劃分;劃分為單語詞典、雙語詞典、多語詞典是另一種劃分。劃分不同于分解。劃分的對象是概念,分解的對象則是事物;劃分的結果是若干種概念,分解的結果是若干組成部分。劃分的主要規則是:劃分出來的概念的外延之和必須等于被劃分的概念的外延。
2.把整體分成幾部分:劃分行政區域。
3.區分:劃分階級ㄧ劃分人民內部矛盾和敵我矛盾。

● 縣(縣)
◎ 中國省級以下的一種行政區劃。
● 縣(縣)
◎ 古同“懸”。
● 別
◎ 分離:別離。別情。別緒(離別時離別后的情感)。分別。告別。久別重逢。分門別類。
◎ 差別:霄壤之別。
◎ 分類:類別。性別。職別。級別。派別。
◎ 另外的:別人。別號。別字。別墅。別論。別開生面。
◎ 卡住,插住,繃住:別針。別花。
◎ 不要,不準:別動。
● 別(彆)
◎ 〔別扭〕不順心,不相投(“扭”讀輕聲)。

別縣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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