緹縈

緹縈
詞語解釋
人名,漢代孝女。漢文帝時,太倉令淳于意有罪當刑,系長安獄。其少女緹縈隨父至長安,上書請入身為官婢,以贖父罪。帝憐之,為除肉刑,意乃得免。見《史記.孝文本紀》﹑漢劉向《列女傳.齊太倉女》。后代用為稱頌孝女的典故。
分詞解釋
有罪:
1.有犯法的行為。亦指有犯法行為的人。
2.有過錯。
3.表示失敬陪禮之辭。
官婢:
古時因罪沒入官府作奴婢的女子。
本紀:
紀傳體史書中帝王的傳記,一般按年月編排重要史實,列在全書的前面,對全書起總綱的作用。
劉向:
(約前77—前6) 本名更生,字子政,西漢沛(現在江蘇省沛縣)人,經學家、目錄學家、文學家,著有《新序》、《說苑》等。
上書:
1.向君主進呈書面意見。
2.指給地位高的人寫信。
3.舊時塾師向學生講授新課。


緹縈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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