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不抵債
詞語意思:
指個人或企業的全部債務超過其資產總值以致不足以清償債權人的財務狀況。
[insolvency] 指個人或企業的全部債務超過其資產總值以致不足以清償債權人的財務狀況
分詞解釋:
以致:
連詞。用在下半句的開頭,表示下文是上述情況造成的結果,多指不好的:事先沒有充分研究,以致作出了錯誤決定|乃陷大澤中,以致漢追及之。
個人:
①一個人(跟‘集體’相對):個人利益服從集體利益ㄧ集體領導同個人負責相結合。
②自稱,我(在正式場合發表意見時用):個人認為這個辦法是非常合理的。
債權人:
根據法律或合同﹑契約的規定,有權要求債務人償還錢財或履行一定行為的人。參見“債務人”。
清償:
還清全部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