贓狀
詞語意思:
貪污盜竊等的罪狀。
分詞解釋:
罪狀:
罪名所包含的具體內容。如我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規定誣陷罪的罪狀是“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在日常語言中,用以指犯罪行為的具體狀況,如說:“該犯的罪狀令人發指”。
● 贓(贜)
◎ 貪污受賄或偷盜所得的財物:贓物。贓款。贓證。追贓。退贓。人贓俱在。分贓。
● 狀(狀)
◎ 形容,樣子:狀貌。奇形怪狀。
◎ 情況,情形:狀況。病狀。現狀。
◎ 敘述,描寫:狀語。狀其事。寫情狀物。
◎ 舊時敘述事件的文辭:行狀。訴狀。供狀。
◎ 特種格式的憑證:獎狀。委任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