罔民
詞語解釋:
欺騙陷害百姓。《孟子.梁惠王上》:“及陷于罪,然后從而刑之,是罔民也。”趙岐注:“是由張羅罔以罔民者也。”《漢書.刑法志》:“且除肉刑者,本欲以全民也;今去髡鉗一等,轉而入于大辟:以死罔民,失本惠矣。”明劉基《玉兔泉銘序》:“夫檜之罔民設詐,豈下于高莽哉!”清顧炎武《日知錄.錢法之變》:“然今日行之,不免更為罔民之事。”一說,猶無民。
分詞解釋:
刑者:
1.受刑的人。
2.特指受宮刑的人。
髡鉗:
1.亦作“髠鉗”。
2.古代刑罰。謂剃去頭發﹐用鐵圈束頸。
百姓:
①商、周時通指貴族。
②戰國后用以通稱平民。
本惠:
1.本來的善意。
2.指本土的惠政。
然后:
表示接著某種動作或情況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