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兵役制

志愿兵役制
詞語意思
①招收志愿人員參加軍隊承擔軍事任務的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人民軍隊,在革命戰爭時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后至1955年7月以前,一直實行此兵役制。1984年5月規定實行義務兵役制為主體的義務兵與志愿兵相結合、民兵與預備役相結合的兵役制度。
②英、美等國對以雇傭方式招募兵員補充軍隊的募兵制的稱謂。
分詞解釋
志愿:
①志向和愿望:這是我一生的志愿|使祖國繁榮富強,是我們幾代人的共同志愿。
②有志于并情愿;自愿:志愿軍|志愿救護隊|我志愿當一名教師。志愿兵:
自愿服兵役的士兵。
制度:
1.謂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
2.制訂法規。
3.規定。
4.指規定品級的服飾。
5.制作。
6.謂制作方法。
7.規模;樣式。募兵制:
以雇傭形式募集兵員的制度。與“征兵制”相對。
招收:
1.招募接收。
2.特指經過考試或其他手續接收學生﹑工人或其他工作人員。

志愿兵役制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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