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撫使
詞語意思:
官名。隋代曾設安撫大使,由行軍主帥兼任。唐代前期派大臣巡視撫恤經過戰爭的地區或災區,稱安撫使。宋代為掌管一方軍民兩政之官,稱安撫使,或稱經略安撫使。常由知州﹑知府兼任。以二品以上大臣充任時稱安撫大使。遼金元稱安撫使或安撫司,設在西南邊遠地區。明清沿置,為武職土官。
分詞解釋:
兼任:
①同時擔任幾個職務:總務主任兼任學校工會主席。
②不是專任的:兼任教員。
知府:
官名。宋代將大郡升為府,遣朝臣出任長官,稱知某府事,簡稱知府。后成定制。明代時成為府一級行政長官的正式名稱,轄州縣。清代沿用。
前期:
1.所定日期之前;事情出現之前。
2.事前或過去的約定;預定。
3.對未來的預期﹐打算。
4.某一時期的前一階段。
西南:
一般指四川、貴州、云南三省和西藏自治區。
● 使
◎ 用:使用。使勁。使役。使力。使錢。
◎ 派,差譴:使喚。使命。使女。
◎ 讓,令,叫:迫使。
◎ 假若:假使。即使。
◎ 奉命辦事的人:使者。大使。公使。使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