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儀

相儀
詞語解釋
1.贊禮;司儀。
2.容貌儀態。
分詞解釋
司儀:
1.官名。《周禮.秋官》有司儀,負責接待賓客的禮儀。北齊有司儀署,隋唐因之,屬鴻臚寺,掌兇禮喪葬之事。宋以后不設。明代之司儀主管陳設引奏禮儀,清廢。參閱《通典.職官八》﹑《明史.職官志三》。
2.舉行典禮時報告進行程序的人。
3.謂舉行典禮或大會時報告進行程序。
容貌:
1.容顏相貌。
2.指可以修飾容貌威儀的裝飾品。如玄纁璣組﹑羽毛齒革之類。《左傳.宣公十四年》:“朝而獻功,于是有容貌彩章,嘉淑而有加貨。”楊伯峻注:“容貌﹑彩章等亦均是小國所獻大國之物……容貌﹑彩章者,蓋指玄纁璣組﹑羽毛齒革諸物,皆所以充衣服﹑旌旗之裝飾者。”一說,指威儀容顏。見杜預注。
3.猶樣式。
贊禮:
①舊時典禮時司儀宣唱儀節,叫人行禮:贊禮之人。
②贊美并表示敬意:像詩人一樣,我要贊禮黃河。
儀態:
指人的容貌舉止風度等:儀態萬方。

相儀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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