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林牧副漁
詞語解釋:
農業、林業、畜牧業、副產品加工業和漁業。
[farming,forestry,animal husbandry,side-line production and fishery] 農業、林業、畜牧業、副產品加工業和漁業
分詞解釋:
畜牧業:
也稱“動物飼養業”。利用動物自身的生長機能,用人工飼養、放牧、繁殖的方法以取得畜禽產品和役畜等的農業生產部門。可為人民生活提供肉類、蛋品、乳品等副食品,為工業提供皮、毛、羽、骨等原料,以及在特定需要下提供役畜供人們役使。有放牧畜牧業、農區畜牧業和城郊畜牧業三大類型。
副產品:
制造某種物品時附帶產生的物品,如煉焦的副產品是苯、蒽、萘等。也叫副產物。
林業:
利用森林資源和培育林木以取得各種林產品和木材的物質生產部門。其經營內容包括造林、育林、護林、木材采伐和各種林產品的采集。發展林業,除可提供大量國民經濟所需的產品外,還可以發揮其保持水土、防風固沙、調節氣候、保護環境等重要作用。
農業:
指栽培農作物和飼養牲畜的生產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