詭名
詞語解釋:
捏造假名﹔化名。
分詞解釋:
捏造:
憑空虛造:捏造事實|捏造罪名。
化名:
為了使人不知道真實姓名而用別的名字:他原叫張杰,化名王成。
假名:
日本文所用的字母,多借用漢字的偏旁。楷書叫片假名,草書叫平假名。
● 名
◎ 人或事物的稱謂:名字。名氏。名姓。名義。名分。名堂。名落孫山。名存實亡。
◎ 起名字:“秦氏有好女,自名為羅敷”。
◎ 做某事時用來作依據的稱號:這些人以“辦學”為名,行騙錢之實。
◎ 叫出,說出:不可名狀。
◎ 聲譽:名譽。名聲。名優(a.出名的,優良的;b.名伶)。名噪一時。名過其實。
◎ 有聲譽的,大家都知道的:名人。名士。名師。名將。名醫。名著。名流。名言。名勝。名劇。
◎ 占有:不名一文。
◎ 量詞,用于人:三名工人。
● 詭(詭)
◎ 欺詐,奸滑:詭稱。詭道。詭詐。詭辯(a.無理強辯;b.邏輯學上指似是而非的論證,如“詭詭論”)。
◎ 怪異,出乎尋常:詭異。詭怪。詭秘(隱秘難測)。詭譎。
◎ 責成:詭求(責求,索討,如“詭詭無已”)。
◎ 違反:言行相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