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王墓

三王墓
詞典解釋
相傳楚干將莫邪為楚王鑄劍,劍成,楚王殺莫邪。莫邪子為報父仇計,自刎死,以頭付客獻之楚王。楚王令煮之,不爛;客請王往觀之。至,客劍斬王,頭墮鍋中;客自殺,頭亦墮鍋中,“俱爛,不可識別,乃分其湯肉葬之,故通名三王墓。今在汝南北宜春縣界。”見晉干寶《搜神記》卷十一。
分詞解釋
不可:
1.不可以;不可能。
2.不答應;不準許。
3.不輕易贊同或遵奉。
4.謂不符合,不稱。
5.猶不堪。
6.指缺點﹑過錯。
7.與“非”連用,“非……不可”,表示必須或一定。
楚王:
楚國的君王。文學作品中多指在陽臺夢遇巫山神女的楚懷王或楚襄王。
干將莫邪:
干將、莫邪:古代寶劍名。鋒利的寶劍的代稱。
宜春:
1.適宜于春天;適應春天。
2.指宜春宮。
3.舊時立春及春節所剪或書寫的字樣。民間與宮中將其貼于窗戶﹑器物﹑彩勝等之上,以示迎春。
4.指宜春院。
十一:
1.十分之一。指稅率。謂十分中取其一分。
2.十分之一。指利率。有時用為泛指。
3.十分之一。亦泛指經商獲利。
4.十分之一。表示可能性很小或很小的一部分。


三王墓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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