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往知來

告往知來
詞語解釋
告訴了這一點,就可以知道另一點。比喻能明了事物的因果同異的關系,據此知彼。
分詞解釋
事物:
指客觀存在的一切物體和現象:任何事物都不是一成不變的。
告訴:
受害人向法院告發:告訴到法院。
明了:
1.明白;清晰。
2.清楚地知道或懂得。
因果:
①指原因與結果二者的關系:前面的分句是后句的原因,所以是因果句。
②指因果報應:貴賤雖復殊途,因果竟在何處?
知道:
1.謂通曉天地之道,深明人世之理。
2.認識道路。
3.曉得,謂對事物有所了解﹑認識。
4.公文用語。猶知悉。多見于詔令。
5.猶厲害。


告往知來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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