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行

宣行
詞語意思
1.普遍施行。
2.傳布;流布。
3.宣布和施行王命。
分詞解釋
流布:
傳布:廣為流布ㄧ流布四海。
王命:
1.帝王的命令﹑詔諭。
2.指東漢班彪《王命論》。
施行:
根據既定方針、辦法、規章等做:按章施行|本條例自明年1月1日起施行。
普遍:
大面積的;有共性的:普遍反應良好|具有普遍意義。
宣布:
1.謂公之于眾。
2.宣揚,廣為宣傳。
3.流布;泄漏。


宣行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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