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臣
詞語解釋:
1.官職尊貴之臣。
2.清代用為官號。如內官有總管大臣﹑軍機大臣等﹐外官有參贊大臣﹑領隊大臣等﹐特遣的稱欽差大臣。至清末盡改各部尚書為大臣﹐侍郎為副大臣。現亦用作君主國家高級官吏之稱。
分詞解釋:
領隊:
1.率領隊伍。
2.指率領隊伍的人。
外官:
1.古指外朝卿大夫。
2.宮外百官。非近侍之臣。與內官相對。
3.或謂在外捍衛邊境之官。參閱清王先謙《漢書補注》。
4.地方官。與京官相對。
君主:
古代國家的最高統治者;現代某些國家的元首。有的稱國王,有的稱皇帝。
參贊大臣:
官名。清代設于新疆伊犁、塔爾巴哈臺、烏什等處,地位略低于將軍。又多設于出征之統帥下,贊襄軍務。
高級:
①(階段、級別等)達到一定高度的:高級神經中樞丨 高級干部丨 高級人民法院。
②(質量、水平等)超過一般的:高級商品丨 高級毛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