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夜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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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確來講,今天的這則內容,並不算是提前寫的,而且是它要定時發布的當天淩晨,被周遭吵醒之後,索性側躺在床上用手機輸入的。
我在很多奇奇怪怪的時空下寫過文章。印象比較深的,有失眠到淩晨四點突發奇去樓下散步時寫的;也有早上四點突然醒過來索性起床,在還未明亮的房間把敲擊鍵盤的聲音當成背景音的。雖然同樣是淩晨四點,卻因為故事需要,一個是無法入眠的午夜,而另一個是醒得太早的早晨。
學生時代總有用不完的精力,我又不是個容易沈溺遊戲的人,如何打發那些不願意「浪費」的寶貴時間,我便有了看午夜場電影的習慣。午夜場電影的魅力就在於,時間的概念在我與睡眠對抗的情況下,會出現微妙的「錯亂」。
前段時間,我在整理自己寫(挖)過(坑)的小說,看到時間跨度在5年以上的兩部小說里,都「如有雷同純屬巧合」地寫到過淩晨四點這個微妙的時間節點——它是一些人關於一天的結束,也是一些人關於一天的開始。電子設備嚴苛地遵守著對它的時間劃分,而人們可以假借任何東西,對它進行重新的定義,可以用酒精麻痹、可以用毒品改變感知、可以用性愛之後冷卻的感性、也可以用病理造成的幻覺。
午夜場的電影,就是一種時間上的幻覺。從今天的夜晚十一點入場,在明天的淩晨兩點離開,沒有人會為這個時間上的數字變化設定太強烈的儀式感,但是我有,而且非常強烈。從今天到明天,從昨天到今天,我在午夜場的電影里,經歷了一個當事人的故事,它們可以很短、可以不停地重復、可以是他的一生、有時也是一個帝國的建立到隕落。如果單用電影的兩三個小時的時間來作為跨度,當然看不出它的美妙,而如果用午夜場在「兩天」里的跨度,就多了幾分恍若隔世的樂趣。
不過我也經常在這種「恍若隔世」的時間錯覺里犯下很無聊的錯誤——買了一張今天淩晨的火車票,在火車站等到了明天的淩晨,才意識到,原來恪盡職守的時間規則會毫不留情地在零點之後,為昨天的油價追加上一天。看到那個熟悉的變化,我就只能拿著昨天淩晨的火車票,在今天淩晨的火車站意識到自己是個傻子。
無論是晚睡還是早起,還是在半夜從睡夢中被弄醒,時間的錯亂都騙不過時間本來的規則。我在手機上輸入下這段文字的時候,我突然意識到,關於睡眠這件事,我反而是毫無計劃和章法的。包括在對自己時間管理最瘋狂的那段時期,我都不會說要去規定自己的睡眠。若睡不著,我會起來寫點東西;起得太早,那就幹脆把今天計劃的事情「偷偷提前」。
我並不是一個有起床氣的人,大抵是因為我找到了把這種煩悶和無奈情緒給抵消的辦法——我會把這些「意外多出來」的時間,當作是那個時候的午夜場電影,幹脆就用思考、閱讀、寫作來抵消掉因為睡眠中斷產生的各種負面情緒,就像是電影里男主角求而不得的愛情、或者是女主角一再錯過和誤解男主角的真心,他們是一個完整故事不可或缺的瑕疵,但又恰到好處地推進著劇情的進展。
我或許應該回頭去找找失眠到淩晨、在淩晨早起、或者是在淩晨被打斷睡眠時,不同情況下的寫作內容。說不定能從那些文章的字里行間里,看到自己在當下被抵消的負面情緒。因為沒辦法發泄那些「起床氣」,抑或者知道發泄了也沒用所以就懶得宣泄的情緒,都會轉化成某種文字里的行為——嬉笑怒罵、滿嘴臟話、咬牙切齒、或者是「就他媽這樣吧」。
用手機碼出這篇文章,用了差不多一個小時的時間,被吵醒的困意結果越走越遠了。不過剛才那股憋在心里的煩躁也被文章抵消了——回頭看了眼,如果我沒有在前半句說了句「煩躁情緒」,結果好像又完全看不出原本的情緒。
就像午夜場電影散場一樣,有的故事圓滿落幕,有的留下遺憾,有的爛到讓人生氣,有的又讓人久久不能釋懷,有的講得語無倫次,有的又娓娓道來。有的就像是我現在正在寫的這篇文章,它沒有任何的主旨和中心,寫到哪里算哪里,但它已經抵消了我剛才在心底泛起的微妙情緒,打斷了它打算接著這種情緒為我從海馬體里搜索出更多與之類似的煩悶。
就像是電影散場出門,掏出手機看了看時間,原來現在已經是今天(明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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