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作者人品與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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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申明,我的個人觀點是作者人品好壞欣賞作品本身的角度上是不需要進行考慮的。
以下文字主要思考:
【面對[作者人品和作品]不同態度的差異及原因(不包含任何具體實例)】
【我心目中該如何面對作者人品和作品(有mxtx及魔道祖師例子,慎讀)】
同時,這裏的“人品”皆帶有不指明的“人品差”含義,因為人品好就沒什麽可論述的了。
本文將努力不以“我”代入敘述性觀點,所以可能有點和稀泥的感覺,但我希望的是已經有一種態度的您能看看持有別的態度的人如何想。我議論文也寫得非常糟糕,想到什麽寫什麽了,脈絡不清晰請諒解。
個人觀點,沒有正確。
Part 1
a.對[作者人品和作品]的不同態度
今天首頁吃瓜,因為比較稀裏糊塗不值得吃就不指名了,但我在評論區裏看到這麽一句話。
【能寫出這樣文章的老師怎麽會是壞人。】
宋冬野聽過嗎?郭沫若聽過嗎?JB聽過嗎?煙鬼聽過嗎?
喜歡的人說“人品雖此作品無罪”或“雖曾有錯但已改正”,討厭的人說“人品如此作品不值”或“一次有錯此生有錯”。但很明顯,我們論述的兩種觀點中都包含了對作者本人的感情色彩,並不包括持“賞其作品不論是非”態度的純粹欣賞者,也不包括根本不承認作者人品問題的盲目愛戴者。
b.各個態度出現的原因
後兩種人群暫且不表。前兩種觀點對於“人品”和“作品”的側重點是不同的。前者愛作品所以愛屋及烏,後者惡人品所以恨屋及烏。這側面體現出的是兩者自身的三觀特點。因此我不得不說,持這兩種觀點的人我都表示認同,因為很明顯,有基本道德底線的三觀都是有存在價值的,而我們並沒有權利去幹涉毫無關系的人的三觀認知。
先談人品差,這是態度能出現的前提。先放下作品。既然我們還能把有人品問題的作者擺在臺面上和他的作品相比較。那麽人品問題肯定不屬於要拿刑法判刑的那種。照我的經驗,人們口中的“差”和“有問題”一般而言表現在【男女關系】【人情世故】【恩怨報償】上,其中以男女關系尤為突出。因為近些年來很多人意識到人情這種東西上雙方的認知本身就不同,恩怨這種東西上又有很多人采取消極態度(甚至積極態度都被評價為幼稚,這是我的經歷,也許別人不一樣)。所以在不指槐罵桑的前提下我可以說說的只剩最無可救藥的男女關系——也就是劈腿,白蓮,綠茶,負心,薄情。我所受的教育告訴我這的確是應該被道德譴責的,所以無可非議,就是差。但我所受的教育也告訴我,這種情感問題僅僅是人性的一小部分,很多人都會有,只是沒有得到關註或沒有表現在現實中而已。同時愛上兩個人是有可能的,愛的類型不同,或愛的深淺不同而已。(你愛家人和愛情人並不沖突)(所以要是出軌還說兩個都真愛,撒謊無疑)
再談作品好,這是矛盾能建立的基礎。從藝術性作品來講——也就是不談現實做人——作者情感的復雜多樣與敏感是很有必要的,因為優秀的藝術是感性的主導(我說的)。這種復雜多樣和敏感如果抑製不住無法分離,最後很不幸——要麽精神失常,要麽扭曲常規(古往今來多少名人自殺者)。我們可以從科學角度解釋作品優秀和作者混亂之間的關系,但我更傾向於這是理性和感性間的博弈。不論誰輸誰贏,作品中立是必然結局。例如文學作品,文筆橋段起承轉合人物構造是作者能力的縮影,作者感情的投影,兩者缺一不可,實際實踐我們卻永遠註重縮影的那部分。所以“優秀”因為各個人不同的喜好而出現了偏差。(當然,本段中的優秀藝術也就是我心目中的優秀藝術,不代表他人觀點)
最後談道德底線,這是觀點能成型的原料。之前已大致提過,在我的看法中,能被容忍,能被原諒的人品問題意味著他的所作所為的確對他人產生了傷害,但是是在精神層面上的。也就是我們俗稱的“渣”。他們在位於道德高地的人眼中罪不可赦,在位於道德平原的人眼中有改正機會,在位於道德低谷的人眼中根本無所謂。
這裏的高地,平原和低谷並不是尖銳含義,打個比方:你撿到錢包,向失主索要一定的費用以換取錢包。認為這麽做是鉆進錢眼的敗類的人位於高地,認為這麽做只要別要太多錢就沒關系的人位於平原,認為這麽做是理所應當的人位於低谷。(我說的平原也就是刑法中的一般人標準。前幾天看法考視頻,老師舉例子就說還錢包要錢不夠成敲詐勒索,因為在一般人常識裏是可理解的。)
態度出現前的三要素:作者人品問題,作品優秀問題,最重要的態度發表者道德水準問題已經給出了我的解釋,最後捏合作答。
前兩點相合,我們不難看出將一部作品從它的作者身上剝下來說兩者毫無關系是絕對不可能的。作者本人就活在書頁紙張之間。之前看到有作者說小說開頭時的確是作者本人架構,但一旦人物立體事件發展,故事走向就脫離控製慢慢收束成固定(只在不願意ooc的作者筆下)。我認同,但同時認也為作者做的是製造了受精卵,既然在分裂分化時染色體與DNA是不變的,那麽作者和作品就是聯系不可分離的。理論如此,我們看時卻不得不把他們拆分看,因為活在書裏的是作者的平面,而現實的人卻為三維。喜歡平面還是三維隨你心,現在的時代誰都能同時活在虛擬和真實之間,所以添加進道德水準,三觀認知此類主觀變量時結果就豁然開朗。從我們的視角落在二維還是三維開始,逐漸擴展延伸,最後分支成不同的道路,都是有道理的。
(但我並不認同三維作者因為種種原因硬塞另外一個二維自己跟之前的自己一起擠)
Part 2  我心目中該如何面對作者,作品和讀者
【個人觀點】
墨香成於魔道便也毀於魔道,有愛必有恨,有滿必有缺。所有的結果早在讀者群眾擴大的一天裏種下,看了,喜了,誇了,關註度熱度蹭蹭的漲夠了,那麽就開始鞭笞了。萬物皆是如此。
你站在鼎盛時眾人都蒙蔽了雙眼,而當光芒散去,那些自詡或者真的眼光清晰的人就開始挑剔。因為一部作品往往並非總是能配合所有人的胃口,也非總是那麽好。開始厭煩,厭惡,因為物極必反的定律開始選擇離開或向上攀登批判的人有的是。
這些人身後跟著仰視太陽的信徒,有的是贊同,有的是盲從。更多的人卻選擇了留在最初的太陽下繼續被光線投入醉生夢死的酒裏。不過都是一樣的。批判或支持都是一樣的。因為這些人都喜歡這部作品或為這部作品進行了付出,不論是金錢的還是精神的。有權利表達自己的觀點並且沒有礙到你的事時。
當作品和作者逐漸負擔不起曾經和如今的時候,就該倒塌了。
世界這樣復雜,沒有所謂公正所謂偏頗,我們所有人都被局限在一個很小很小的架子裏去試圖觀測身邊廣袤無垠的存在,而這勢必造成分歧。 我們不可以說什麽是正確的,什麽是錯誤的,因為每一個命題性的語言事實上都是推測,就算經過推理也只能達成相對意義上由觀測者和受他影響的人構成的肯定,那並非全部。烏托邦式的社會不存在,正如我們要每個人明白這個道理一樣不存在,因為這也僅僅是包括我在內一小部分人對於生命的看法。 
矛盾的,復雜的,各式各樣的,表面上看起來的具體詞匯實際上是模棱兩可的,在沒有看過實物之前讓幾個人畫出一個人描述的一樣事物,那他們只能通過經驗和對詞語的自我理解進行曲解。然而你無法說他們誰是錯誰是對,這只有相對於描述者本人才存在。 
相對性,相對性。 
善相對惡,喜相對厭。 
只有眾人承認的而無真理承認的。你說這是個金黃色鋪遍黑暗的時代,有人說這是個星光被掩蔽的時代,有人活在當下,有人活在未來。有人在做,有人在想,有人在說。 
Part 3  最後的最後
認識一個人,對一個人感興趣,拼命搜集他的過往,拼命了解他的一切,然後知道他並未有你想象過的那麽好,然後發現他並未有你看到的那麽好。有人盲目恨他,有人盲目愛他,有人貶低他,有人吹捧他。誰都沒錯,誰都是真的。但你絕不可簡單輕易決斷,你想要接納他,就別看重他的喜怒哀樂,別看重他的過往春秋。你得不甘,你必須要自己,再去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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